小家电类商品退换货政策
小家电产品自您签收商品之日起30日内(以发票日期为准,如无发票以发货清单日期为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且商品及包装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VANCL为您提供退换货服务,且退换货发生的相应运费由VANCL承担。(美容类及耳机类产品已使用无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货服务) 换货时只更换同型号产品,外包装及附件不予更换。
收货说明: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在签收商品前与配送员当面核对商品种类、数量、规格、赠品、金额是否与订单一致,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准确无误再进行签收。在您签收后,发生上述现象VANCL将不再对此负责。
退换货说明:
1. 在退换货前,请您事先通过电话或者E-mail方式与我们客服取得联系(客服电话:400-650-7099;客服邮件:service@vancl.com),告知您的订单号或会员信息及退换货原因、联系方式等,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相关问题。如事先未联系客服,将无法为您进行退换货办理。
2. 一张订单VANCL只为您提供一次退换货服务,为了确保您的权益,请考虑周全后与我们联系。
3. 请您确保退换货时,商品未经开封、使用且包装保持出售时原状,若有赠品,请一并退回。
4. 我们会全力保证商品的质量,如果您使用后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及时与客服取得联系,并出具相关书面鉴定,我们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 礼包或套装中的商品不可以部分退货,因退货后,原礼包或套装中商品将无法享受购买时优惠。
6. 如您购买时索要发票,一经退货请将发票随商品一同寄回,如发票丢失将无法办理退货。
7. “退换货发生时,请您选择普通快递将商品寄回给我们。您首次退换货时,寄回商品垫付的运费VANCL将根据运单实际金额报销,最高报销金额为15元,因暂不支持运费到付业务,请您先垫付运费;如报销凭证丢失,则根据VANCL订单运费的收取标准15元报销。换货的商品将免费为您配送。报销的运费将存入您在VANCL的虚拟账户中,您可以进入“我的帐户”进行查询。”
8. 图片及信息仅供参照,因拍摄灯光及不同显示器色差等问题可能造成商品图片与实物有一定色差,一切以实物为准。
9. 为保证商品运输质量,您订购的小家电类商品将单独为您配送,预计配送时间会比其它商品延迟2-3天。
10. 小家电类商品单独配送,如需换货只能更换同型号产品,暂时无法与其它类商品互换。
温馨提示(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换货):
1. 任何非由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不予办理换货;
2. 任何已使用商品,不予办理换货,但有质量问题除外;
3. 任何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不予办理换货。
感谢您对VANCL的支持,VANCL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商品及服务。